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学习频道 来源: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2024-07-20 大 中 小
第十二条 综合测试
1.时间:2016年4月10日(周日)9:00开始(必须在面试当天8点半前签到领取测试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入场参加测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测试。
2.地点: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院内。
3.测试形式:专业测试和素质考评。
4.测试组织和分值:
专业测试由学院建立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测试;同时,成立素质考评组。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50分。其中专业测试130分,素质考评20分。
素质考评主要依据为高中阶段竞赛及获奖情况,由学院素质考评组审核后,最高20分。素质考评计分项目及分值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1 |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省级(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级(含)以上 | 10分 | ||
县(市、区)级(含)以上 | 5分 | ||
2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文化艺术等比赛。 | 省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0分 | ||
县(市、区)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5分 | ||
3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含)以上 | 20分 |
4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竞赛。 | 省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0分 | ||
县(市、区)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5分 |
考生在同一项目(关联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记取最高级别获奖项的分值;考生在多个计分项目获得计分的,其累计分值不超过20分。
5.测试成绩查询与核分:2016年4月13日—4月15日,考生可以登录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znszy.com/gxzs/)首页,点击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要求字段查询。有疑问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0575—88378005 楼老师)登记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核分结果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十三条 入围名单的确定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报考情况,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入围实际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1:5)。根据专业计划(分文科、理科)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拟入围分数线,拟入围分数按“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分值+综合素质成绩总分”计算形成。凡拟入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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