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树人计划”招生简章(2)
学习频道 来源: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 2024-07-20 大 中 小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自主招生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3、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25日
2、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时间: 2016年4月30日 (以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公示及复试通知安排:2016年5月30日前(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中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复试通知,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复试报到时间:2016年6月11日
5、复试考试时间:2016年6月12日
6、复试成绩查询:2016年6月22日之前(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布)
八、特殊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符合贫困标准的,可向我校申请路途补助、住宿补助。初审通过后,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按照相应要求进行申请。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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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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