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德育答辩工作实施办法管理规定
学习频道 来源: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07-20 大 中 小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德育答辩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德育答辩的意义和目的
德育答辩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将自己在大学学习生活中接受政治、思想、品德、法纪、心理等教育的效果,按照规定的格式,以总结报告的文体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形成个人德育状况论文,并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答辩会的形式,向班级的同学、答辩委员会成员宣读,同时接受提问,回答问题,由同学和答辩委员会就其德育表现做出评价的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德育答辩是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一个综合性、总结性的考核评价环节,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思想状况的全面考核,是对大学德育实施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大学毕业生德育状况评价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也是将学校“以智养德、以德养才、德育为首、全面发展”的德育方针贯穿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始终的重要体现。
德育答辩是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德育工作的有效方式。
德育答辩的预期目标是:
1、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与管理,既考核其思想道德素质如何,又依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强化他们对自身思想道德的内省和行为的自律;
2、进一步增强毕业生离校前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密切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疏导离校前学生中存在的各种不良情绪,增强毕业生的爱校情结;
3、深入掌握学生的成长轨迹,检验学生在校期间德育工作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4、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和鼓励还在校园里学习和成长的低年级学生,传承学校优良的学风校风。
第二章 德育答辩的工作程序
德育答辩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及学生个人总结阶段(每年4月下旬—5月下旬):在这一阶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明确德育答辩的目的和重要性,要求每个毕业生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撰写德育答辩论文,认真回顾自己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发表自己对大学的生活、学习和思想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对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进行全面总结,寻找弥补不足,调整发展方向,达到全面提高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目的,字数3000—5000,文章撰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北京理工大学毕业生德育答辩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封面、封底统一用学校印制的专用纸。
2、第二阶段为学生交流答辩及成绩评定阶段(每年的5月下旬—6月初):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德育答辩,成立专门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由学院领导、任课教师代表、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学院领导出任答辩委员会主席,要求每个毕业生必须参加,并邀请本学院其他年级学生代表参加。答辩委员会参照德育答辩评分标准为每名同学评定成绩,并进行讨论、落实,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第三阶段为征文评审和总结表彰阶段(每年的6月中旬—6月底):在评定毕业生的总结论文的基础上,开展“我的心路历程”有奖征文活动,征文采取自报或班级推荐的形式,由各学院进行初审,并按照本科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推荐获奖学生,学生工作处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评选出获奖等级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同时将优秀论文汇编成册出版发行,扩大活动的影响。
第三章 毕业生个人总结论文和交流答辩的内容
要求本科毕业生在书写书面总结和交流答辩时,结合自己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要重点梳理和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全面概括自己四年来的收获、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道德观: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法律和纪律观念:包括社会主义法制观念、遵守学校纪律的意识。
3、心理素质:包括心理健康、意志品质、同学关系和人际交往。
4、思想素质:包括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集体主义观念。
5、政治观念:包括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国防意识、民族团结和民族精神。
6、文化素质:包括人文知识、文化修养、业余爱好和兴趣。
7、择业观:包括就业意识、择业观念。
8、社会工作情况:包括从事学校、学院和班级社会工作的情况和对自己工作状况的评价。
9、重大事件期间的思想和具体表现。
第四章 德育答辩的交流答辩工作
各学院要统一组织学生的交流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四名成员,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进行答辩工作。在进行交流答辩前,学生应该在答辩前5-7天将自己的总结论文送答辩小组评阅。
交流答辩共分为三个阶段:
1、个人陈述阶段:时间5-10分钟,要求使用PPT进行演示。
2、师生提问阶段:由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和现场人员进行提问,时间5分钟。
3、答辩阶段:对老师和同学提出的问题可以进行有选择的回答,但不回答的问题不能超过问题总数的20%。
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要对整个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第五章 德育答辩的评分标准
德育答辩的最终成绩由现实表现、书面总结、同学互评以及交流答辩等几部分成绩组成,采用“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结构分的构成:现实表现的评分、书面总结的评分、同学互评的评分和交流答辩的评分分别占总分的30%、25%、25%和20%,即总成绩=现实表现成绩×30%+书面总结成绩×25%+同学互评成绩×25%+交流答辩成绩×20%,各环节成绩和最后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1、现实表现成绩:由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学生四年来思想道德文化等方面的实际表现情况给出,满分100分,在评定此项成绩时,要结合学生平时的具体表现进行。
2、书面总结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书面总结情况给出,满分100分。
3、交流答辩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根据学生在班内现场交流答辩的实际情况给出,满分100分。
4、同学互评成绩:由毕业班党支部书记组织全班同学按照互评表的内容相互打分,然后按人数平均得出。互评成绩评定的各个环节均为百分制,没有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班级,可由班级团支部书记组织互评。
各环节评分人员要坚持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依据评分标准,充分发挥民主,科学合理地做出评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环节评分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综合每名学生的现实表现、书面总结、交流答辩和学生互评的得分情况,给出最终成绩,并以集体讨论的形式予以落实,同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毕业生德育答辩鉴定表》。
德育答辩的最终成绩分为三个等级:优(85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和待考察(60分以下),对于成绩评定为待考察的同学,学院老师要结合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并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将每名学生德育答辩的最终成绩上报学生处,作为“形势与政策”课的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
第六章 加强对德育答辩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德育答辩工作的领导,将德育答辩工作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各学院要成立德育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全体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各系主任、支部书记、各教研室主任、各班党支部书记。要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校、院(系)领导和学生工作部门要深入实际,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七章 德育答辩经费管理规定
学校按实际参加德育答辩的学生人数拨付平均每人20元的专项经费,支持毕业生德育答辩工作,保证足够的工作、活动场地和开展活动的各项费用;同时配备必需的器材和设备等,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德育答辩经费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德育答辩工作经费。
第八章 德育答辩工作的指导和评估
学校将德育答辩纳入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划,德育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此次活动进行自评自查,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自评自查报告,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要组织对毕业生德育答辩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相关部门的支持程度、资金投入与使用、活动在同学中的反响等,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九章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章 本文件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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