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学习频道    来源: 温州医科大学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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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
报名考生请于2014年3月29日-4月5日期间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缴费
(1)中国工商银行储蓄网点缴费:
考生根据校名(温州医科大学)及学校代号(12020801)、学号(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左上角的“网上报名号”)在工商银行浙江省内各地储蓄网点缴费,建议以现金方式缴费,非现金缴费将产生手续费。缴费成功的,为保险起见,考生应保留存款时银行开具的存款票据以备查。
(2)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多媒体自助终端缴费:
考生根据校名(温州医科大学)及学校代号(12020801)、学号(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左上角的“网上报名号”)在工商银行浙江省内各地网点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根据流程缴费,无须手续费。但注意:本地工行网点的自助终端只受理本地区开户的借记卡。缴费成功的,为保险起见,学生应保留存款时银行开具的存款票据以备查。
(3)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考生凭在工商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结算户、灵通卡、贷记卡、准贷记开通网上银行,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进入缴费流程,按照网上银行提示的步骤进行学费的缴纳(详细缴费操作流程见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网上银行缴学费流程),全国范围,无须手续费。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三条 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
一、  报到时间:2015年4月11日8︰00-14︰00
 二、报到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同仁楼(七号楼)一楼大厅。
第十四条 报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信息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1日,笔试
2015年4月12日,面试。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二、测试内容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3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内。)
    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十五条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
成绩折算(分) 75 80 85 90 95 100
.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第八章 咨询
第十七条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学校网址:http://www.wm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wmu.edu.cn/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89885  0577-86689900(传真)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http://www.yggk.net/zhejiang/sw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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