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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高考
志愿填报时间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
阳光高考门户(yggk.net) ,本站首发更新江苏教育考试院关于2013年高考填报志愿相关事项,请广大考生收藏本页面。
1. 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
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四)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五)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报考科类和高校及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考生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必须按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亲笔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填报第二阶段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需要现场确认〕。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六)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中学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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