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章程

学习频道    来源: 上海大学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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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专业培养: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上海大学各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详见《上海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的专业限制。
  十、录取规则
  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第一批本科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105%提档,愿意调剂不退档;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120%提档。
 4.日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满分为150分)。
 5.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
 6.报考经济管理类基础班和经济管理类的上海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8.江苏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时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9.我校在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中“上海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录取原则录取。报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以及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要求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300分(含300分)以上。
 10.我校在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4年外省市艺术类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
 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
 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上海 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6134148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6132857
  十五、网址
  http://www.shu.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七、其他须知
  1.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校纪委、校监察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并将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2.我校实行大类招生(详见《上海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人文社科类基础班、经济管理类基础班、理学工学类基础班、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和理学工学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第一学年末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人文社科类基础班、经济管理类基础班和理学工学类基础班的学生分流时:学习成绩排序进入前60%的学生可以在类内选择任何专业(分流进英语专业的要求:填报分流志愿时学生的大学英语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其余40%的学生与类内的其他学生按照相同标准分流到专业。
 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和理学工学类学生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分流进英语专业的要求:填报分流志愿时学生的大学英语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3. 我校经济管理类基础班、经济管理类、悉尼工商学院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仅招收理科生,其他专业招生科类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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