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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公布的
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
英语,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
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对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根据
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05范围内调档;对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根据
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2范围内调档。
2.进档的考生根据
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分。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按
语文、外语、
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
数学、外语、
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学校部分专业试行专业大类(专业群)招生,新生进校一年半后再选择具体专业。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2013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
招生简章》。
5.江苏省考生报考普通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文科:历史B、其他C;理科:物理B、其他C,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投档后录取办法同上。
6.相关省市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按其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1.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2.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4.中澳合作办学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4人间:1200元/人、年;6人间:1050元/人、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50217411,5021497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50217812
十四、网址:www.ssp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建有其它各类帮困助学体系。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其它情况详见学校网站及招生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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