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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国际代码:12332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条 学校不断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现设有13个二级学院,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46个,涵盖了工、文、经、管、艺等学科门类。
第七条 成立时间及荣誉:学校是由国家级大型企业南山集团投资36.5亿元兴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91年,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职院校,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 优雅的校园环境
学校地处气候宜人的胶东半岛新兴海滨城市烟台龙口,现有东海和南山两处校区。东海校区位于渤海海滨森林公园内,校园北门是天然海滨浴场,西侧是亚洲最大的滨海国际高尔夫球场;南山校区紧邻国家 5A 级旅游风景区—南山景区。海浪声、松涛声、鸟语声、读书声,汇成校区奏鸣曲;花园、公园、乐园、学园,构成学习生活大家园。
◆ 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3028亩,建筑面积76.2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0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563亿元。实验室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建有酒店管理综合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物流管理实训室、生物化学综合实验室、信息技术实验室、金相实验室、材料性能检测实验室、熔炼铸造与热处理实验室、高尔夫室内击球室、电子设计中心、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纺织工程综合实训室、服装综合实训室、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民航飞机机务模拟中心、机务维修训练中心、涡喷发动机、飞机机械部件、机载设备实验实训室、风洞实验室、模拟飞行实验室、陆空通话实验室、艺术设计综合实训室、液压传动实验室、数控原理实验室、公差实验室等158个实验实训室;建成了“主干千兆、可扩万兆、桌面百兆”的大型综合性校园网;图书馆建筑面积约4.06万平方米,内设7个书库,9个阅览室,4个自修室,2个微机室。馆藏纸质图书140余万册,纸质期刊3711种,各种文献资料123万余种;电子图书6124GB,拥有5个全文电子文献数据库和1个自建数据库,免费开放了所有馆藏数据库。学校教学用计算机8513台,多媒体教室172个。现代的图书馆、高标准的体育场、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一应俱全。
◆ 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校自主聘任教师,拥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42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553人,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双师型”教师124人,形成了一支以教授为引领,以研究生学历教师为主体的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任师资队伍。
◆ 科学的办学定位
根据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发展方向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学校确立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坚守在高职教育基础上形成的一贯注重实践能力和技能培养的办学传统;发挥企业集团办学、校企融合的独特优势;实施与中外名校合作办学,高位嫁接,提升本科办学水平;坚持植根本土,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需求服务的办学方向;将学校建设成为居省内民办高校前列、企业欢迎、社会认可、政府放心、家长满意、学生信赖的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本科教学型院校。
◆ 先进的教学模式
学校在制定专业培养方案过程中,坚持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基础扎实,技能过硬,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懂经营、会管理”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将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物流师、理财规划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业管理员、广告设计师、秘书、营销师、公关员、育婴师、公共营养师、房地产策划师、电子商务师、采购师、机械制图员、建筑制图员、维修电工(技师、国家二级)、维修电工(高级、国家三级)、数控车工(高级、国家三级)、数控铣工(高级、国家三级)、汽车修理(高级、国家三级)、会计从业证、导游、网络工程师、软件工程师、餐饮业职业经理人、助理面料设计师资格证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优异的教学成绩
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和技能大赛,成绩斐然。2012年,我校学生荣获各种奖项130项。其中,国家二等奖2项,国家三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21项,省级二等奖49项,省级三等奖57项。2012年我校有一百余名学生考取吉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南京大学等“985”“211”国内知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
就业工作,形成了“党委行政主导,主管部门统筹,院(系)工作为主,全校上下参与”的
就业工作机制,根据毕业生实际和
就业形势,积极创造条件为毕业生提供创业
就业一体化服务,促进了学生全面
就业。学校学生
就业率已连续两年保持全省前列,2011年本科毕业生
就业率为98.69%。(参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鲁人社办发【2012】48号)。近三年,毕业生的
就业工作满意率调查显示,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均对学校
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 坚实的办学后盾
南山集团是位列中国企业500强前列的大型民营股份制企业,现已发展成为稳居中国企业500强前列的村企合一的大型民营股份制企业集团。现拥有 20余个居民区,近60家企业,现已形成了以工业、金融、航空、房地产、西海岸科技产业、旅游、教育、老年健康养生为主,多产业并举发展的格局。为满足发展需要,南山集团在澳大利亚、美国、意大利、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公司。南山集团一直把举办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公益事业,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专业
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条 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河南、河北、江苏、浙江、山西、安徽、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海南、福建、湖北、陕西、甘肃、宁夏、贵州、四川、湖南、新疆、云南共23个省区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一条 春季高考本、专科: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13年春季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二条 烟台南山学院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
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执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批次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本科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对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4.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其中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1)艺术类本科:在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科:在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较高、文体等方面有特长、专业相关考试科目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本科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视力与身体条件好的考生)。
第十八条 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预收)等费用。我校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民办审费字【2013】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本科10000元/年;专科6800元/年,其中音乐表演和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600元/年;
住宿费:800-1200元/年。
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体系
学校构建了“奖、助、贷、勤”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近三年,共有63人获得国家奖学金,1425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33人获得山东省政府奖学金,563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毕业生,71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累计有8170人次获得国家和省政府的各类奖助学金2577.9万元;帮助5107名学生申请到生源地助学贷款3043.1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东海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休闲旅游度假区 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邮编:265706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邮箱:E-mail:zsb@nanshan.edu.cn 联系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8590603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南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
新疆中考报名系统入口 http://www.yggk.net/zs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