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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高考门户(yggk.net)首发2013年全国各大高校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请报考该校的高考考生留意本文,以下主要介绍该校高校简介、高考招生录取原则、学费收费标准以及该校奖学金等情况: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系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校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学校国标代码:1096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招生主要类别为高考生,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学院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六条 学院招生
就业处,具体负责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学院的现有教育资源、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的情况下制定
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自治区)计划,在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和备案后,由学院招生
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省(自治区)计划寄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2013年学院面向全国6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
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顺序优先结合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2)预
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以后视为平行志愿。
(3)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我院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5500元/年·生。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四条 学院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通过印制
招生简章、参加招生咨询会、网上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开展各种招生咨询工作。
第十七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杨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电话:029-87083921 传真:029-87083940
招生咨询电话:87083921 87083400 87083501 87084411
网址:http:// www.ylvtc.com
E-mail:yl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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