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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学校代码:51787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成人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毕业证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北街6号 邮编030012
二、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提档比例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
3、凡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校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达不到我校招生人数时,除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外,参考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并确定专业;
4、按志愿投档到我校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根据
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专业根据
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并确定专业,实施科目改革的依据选考科目。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四、专业设置:学院目前设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助理、书记官、行政执行、民事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保险实务等专业。
五、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公寓费。其标准为学费4000 元/年。公寓费400元/年。
六、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合格,颁发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新疆中考报名系统入口 http://www.yggk.net/zs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