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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7年;护理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4-6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4.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为121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为48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45.61万元人民币,图书为18.0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
英语课。
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00601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601 |
中西医临床医学
(全科医生方向)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501 |
中医学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501 |
中医学
(康复医学方向)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501 |
中医学
(全科医生方向)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502 |
针灸推拿学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801 |
中药学 |
4年 |
医学 |
理学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年 |
工学 |
工学 |
101101 |
护理学 |
4年 |
医学 |
理学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2012年学费标准: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含专业方向)学费14000元/生/学年,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制药工程等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2013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期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贷学金:
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按
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6.联系电话: 024─31679910、31679909 、18940289280 传真: 024-31679909
网 址: http://www.lncmxl.edu.cn
高职专科理工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编辑方向)(非公安类)
2年
高职专科文、理兼招
690302
司法鉴定技术
(非公安类)
3年
高职专科理工
690105
书记官(法律文秘方向)
(非公安类)
2年
高职专科文史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本科专业学生达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收取标准:我校学费按辽宁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本科侦查学(含治安学方向、经济犯罪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含痕迹检验方向、网络安全与计算机犯罪侦查方向、道路交通安全方向)等7个公安类专业学费每人每年6500元;本科侦查学(刑事司法方向)专业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高职专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编辑方向)、软件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每人每年4800元,行政管理(涉外保安方向)、安全服务与管理、书记官(中文速录方向、法律文秘方向)专业学费每人每年4300元。
2、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可在中国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提前录取批次调挡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高职专科批次调挡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凡报考公安、司法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者方可报考(具体要求见
招生简章中考生须知)。报考非公安司法类专业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高职非公安专业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6、联系电话 0411-86729777 0411-86729865。
网址:http//zsjy.lnpc.cn
新疆中考报名系统入口 http://www.yggk.net/zs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