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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3年)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北大学城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620403 |
营销与策划 |
3年 |
文、理 |
营销与策划(广告策划方向) |
3年 |
文、理 |
营销与策划(会展商务方向) |
3年 |
文、理 |
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方向) |
3年 |
文、理 |
营销与策划(庆典方向) |
3年 |
文、理 |
620406 |
广告经营与管理 |
3年 |
文、理 |
620503 |
商务管理 |
3年 |
文、理 |
650201 |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文秘方向) |
3年 |
文、理 |
640101 |
旅游管理专业 |
3年 |
文、理 |
620306 |
商务经纪与代理专业 |
3年 |
文、理 |
620504 |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 |
3年 |
文、理 |
610210 |
服装工艺技术专业 |
3年 |
文、理 |
650102 |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 |
3年 |
文、理 |
6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日本料理方向) |
3年 |
文、理 |
6701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年 |
文、理 |
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方向) |
3年 |
文、理 |
广告设计与制作(商业摄影方向) |
3年 |
文、理 |
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与主持方向) |
3年 |
文、理 |
670105 |
人物形象设计 |
3年 |
文、理 |
670103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3年 |
文、理 |
670309 |
电视节目制作 |
3年 |
文、理 |
670107 |
装饰艺术设计 |
3年 |
文、理 |
装饰艺术设计(环境陶瓷设计方向) |
3年 |
文、理 |
670207 |
编导专业 |
3年 |
文、理 |
670201 |
表演艺术专业 |
3年 |
文、理 |
670101 |
艺术设计(装潢方向) |
3年 |
文、理 |
艺术设计(广告平面设计方向) |
3年 |
文、理 |
艺术设计(旅游景点设计方向) |
3年 |
文、理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根据省物价,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助学金评选体系。⑴ 国家奖学金;⑵ 省政府奖学金;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⑷ 国家助学金;⑸学院奖学金。具体奖项、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1.2。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 、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 考 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末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同等考生处理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
语文、
数学、外语;理科按
数学、
语文 、外语;艺术类按外语、
语文、
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北大学城 邮编:110148
招生办电话:024-89346103、89349555、89349666
传真: 024-89346236
学校网址:http://www.ggxy.com E-mail: zsc@ggxy.com
le='K�(-lpU^rline-height:15.75pt;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贷款:
(1)奖学金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单项)等奖学金。国家或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比例2%),二等1000元(比例8%),三等500元(比例13%);实践教学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500元(比例5%),二等300元(比例7%);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单项奖学金(工艺美术学院),每生每年一等500元(比例3%),二等300元(比例5%);特殊贡献奖学金(100-1000元);新生高考高分奖学金,奖励省内外当年入学成绩优秀新生,省内奖励文、理科前三名,奖金额度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省外奖励文、理科前两名,奖金额度分别为2000元、1500元。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学院为贫困生还设立了若干勤工俭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5分。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
语文、
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6、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有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招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无美术类专业统考省份招生,承认其他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时按2013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学院地址、联系电话及网址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邮编:110122
联系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传真:024-89871386
工艺美术学院电话:024-88792188
学院网址:http://www.lnemci.com E-mail : lnjjzsb@126.com
新疆中考报名系统入口 http://www.yggk.net/zs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