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

学习频道    来源: 阳光学习网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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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连续五届夺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为保持学校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学生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计划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各项目具体招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和运动队情况确定。
  二、招生项目
  个人项目:田径、乒乓球
  集体项目:篮球、男子足球、男子排球
  三、报考条件
  必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2周岁者(以2014年9月1日计算),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中查询,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若教育部关于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四、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的冬令营及相关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文化课成绩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且项目专项测试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符合要求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市、区)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5、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华南理工大学。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6、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7、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只能安排在工商管理类(高水平运动队)专业。若考生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加30分后(江苏考生加15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生投档线以上者,经考生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安排在相关专业就读。其中所有创新班、理科的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信息工程(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科的工商管理类、金融学专业加分为15分(江苏考生加5分)。同时,各专业录取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总数原则上不超出我校各专业的未分省计划数,如出现超出情况时,将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排序确定专业。。
  8、高考成绩公布后,凡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传真至020-87110486,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与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22日登录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报名,提交相关信息(网上报名须提交近期小一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
  2、报名材料
  l 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完成后打印的《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l 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无法查询者一律不予报名。
  l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 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l 获奖成绩证明: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l 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l 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于参加冬令营报到时需查验原件。
  3、报名确认
  完成网上有效报名后,考生必须于2013年12月25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特快专递(只接收EMS)把以上材料寄到我校体育学院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审核,所有报名材料留我校招生办公室备查。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蔺老师收(邮编:510640),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专递寄出5天,可向体育学院咨询寄达情况(020-87114396)。考生应如实提供材料,否则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测试
  1、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测试,名单将于2013年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公布。
  2、我校将举办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冬令营,时间拟定于2014年1月7-9日。报到地点设在广州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区体育馆三楼,到时将进行现场照相,期间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测试。冬令营及统一测试相关内容请留意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
  3、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获得报名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七、管理办法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及专业复试。凡有弄虚作或复查考试不合格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 020-87110737 (校招办); 020-87114396(体育学院)
  传 真: 020-87111502 (校招办); 020-87110486(体育学院)
  投诉电话: 020-87110207 (纪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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