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
学习频道 来源: 中国美术学院 2024-07-20 大 中 小
(1)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为A等,其余科目省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报考实践类和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同时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就可直接报考。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省艺术类报名,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注1:指定科目及对照办法
(1)指定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速写)、专业三(色彩)
(2)如考生所在学校未开设指定科目中素描、速写、色彩三门美术专业科目的,由所在学校书面出具对应的其他美术专业科目成绩证明,报我院招生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3)上述科目的成绩均按考生近2学年该科目取得的分数折算成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后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平均分在7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B等,平均分低于60分的科目视为不及格。
四、报考办法
(一)初试网上报名及交费
1、网上报名及交费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6日(7:00-23:00)
3、网报初试费为80元/人,网报完成后打印《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
特别提醒:“三位一体”初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现场不再补办报名及交费手续。网上报名、交费手续完成后,初试费用一律不再退还。
(二)初试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到我院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当场拍照并发放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办理。(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9日(9:00-15:00)
2、现场确认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若考生因个人行程安排冲突等原因无法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在线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符合报考条件第(四)款第3条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递交相关证书经学院招生办和公共体育部验证通过后,方能视为确认结束。
(三)复试名单公布、报到与交费
1、复试名单公布:我院将于2016年1月14日前在招生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2016年1月14日9:00-11:30复试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我院报到,报到地点届时请登陆: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查询。
3、复试交费:现场交纳复试考务费100元/人。
4、复试报到时所需上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网上下载打印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个人(艺术)简历》(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期末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复试报到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我院有权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还须办理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和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另外,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办理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手续(具体办法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附表1)
附表1: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考试安排 | 地 点 |
2016年1月9日 | 考生(初试)现场确认 |
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
2016年1月10日 | 初 试 | |
2016年1月14日前 | 公布复试名单 | |
2016年1月14日 | 复试报到 | |
2016年1月15日 | 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 |
2016年1月16日 | 综合面试 |